数码资产与虚拟资产
香港加密资产汇报框架(CARF):2027年生效的影响与准备
金管局收到 36 份申请,批出两个牌照。本文从实际的发牌结果,整理储备核实、实质存在要求及时间表规划对准申请人的六项启示。
香港《稳定币条例》于 2025 年 8 月 1 日生效。金融管理局(金管局)将首轮申请截止日期定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,共收到 36 份申请,并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批出两个牌照。首只受规管的港元稳定币 HKDAP 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推出。
从制度生效到首批发牌,用了超过八个月;36 份申请最终换来两个牌照。这个比例本身就是监管讯息,而且比《条例》条文更能说明金管局实际上在看什么。本文从已知的发牌结果回头看,整理当中对准申请人的实际启示。
如需了解制度本身的要求,请参阅我们的香港稳定币发牌制度指南。
2026 年 4 月 10 日批出的两个牌照,同日生效,分别发给:
两者的共通点值得留意:两家申请人本身是发钞银行或具系统重要性的银行,或由该等银行支持。其中一家曾在沙盒中与金管局人员直接接触逾一年。这并非巧合,而是门槛的实际反映。
金管局没有就审批时间发表详细解释,但从制度设计本身,可以合理推断几项结构性因素。这些因素在下一轮申请中同样存在。
100% 高质量流动资产的要求,概念上简单,却为监管机构带来沉重的核实工作。当局必须确认合资格储备确实存在、存放于独立账户,且不会与发行人的营运资产混同或转入收益较高的工具。就任何具规模的发行而言,这项核实涉及审阅及压力测试资金管理政策与分隔机制、对持有储备的银行及托管人进行审视、审阅全部托管协议及三方安排、建立持续核实储备充足性的申报程序,以及测试储备账户的灾难恢复安排。
对单一份具规模的申请而言,这已相当耗费资源;同时处理数十份申请,监管产能便成为实际限制。
《条例》要求发行人在香港注册成立或在香港设有实质业务。这一措辞在法例中没有详细定义,而金管局的诠释成为监管接触中的主要摩擦点。当局在监管沟通中表达的期望,明显超出字面要求:以香港注册实体作为申请人而非境外母公司的分支、由具备足够本地存在感的董事会作决策、实质的营运及管理职能确实在香港履行、在香港聘用财务及合规人员,以及确保储备组成变更、赎回政策修订等重大决定由身在香港的决策者作出。
对离岸或跨司法管辖区的发起人而言,建立真正的香港实质意味着人员迁移、重整治理架构或委任本地高层,这在操作上既困难又耗时,而且无法在监管程序后期补救。
稳定币若通过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分销,该分销商须取得证监会牌照,而非金管局牌照。这形成双层要求:发行人受金管局规管,分销商受证监会规管。申请人必须同时处理两套期望,而两者的时间表并不同步。这项协调在 2026 年 5 月 27 日金管局与证监会的联合通函之后才变得清晰。
金管局没有就“独立账户”的规格、可接受的托管安排或赎回机制的自动化标准发布详细技术指引。《条例》提供框架,详细标准来自监管实务。申请人必须直接与金管局接触才能了解营运上的期望,而这些期望会随当局累积审批经验而演变。
金管局总裁在 2026 年 4 月表示,当局持“开放但审慎”的态度,现阶段并无既定取向,发牌门槛将维持在高水平,即使日后再批出牌照,“整体数目仍会非常有限”。该立场于 2026 年 6 月向立法会重申。按金管局公布的持牌发行人名册,上述两家仍是仅有的持牌发行人。
对准申请人而言,坦白的解读是:这并非一个设计来广泛发牌的制度。
及早并持续与监管机构接触。金管局不会以书面形式公布详细技术标准;这些标准在监管对话中形成。在正式提交申请之前先就架构与当局会面,可以及早识别障碍并澄清期望。
实质存在不能是形式上的。技术性的香港注册,若欠缺真正的本地业务实质,并不足够。建立实质需要持续投入:聘用本地合规及营运人员、委任具实际决策权的本地董事或高层,并将香港业务嵌入发行人的治理架构。
储备管理基础设施是关键路径。最关键的营运要素是储备托管安排。申请人应及早接洽香港持牌银行,构建符合分隔要求的储备账户,并在正式申请前就补充存款、赎回付款及自动对账机制作实际测试。
文件要当作实质标准而非样板。监管机构对治理文件、章程文件、储备管理政策及托管协议的审视,将是详细而严格的。每项条款应在内部保持一致、在操作上可行,并与监管期望相符。
按 12 至 18 个月规划时间表。从初步接触到获发牌照,合理的规划应以 12 至 18 个月计,而非制度生效前市场普遍预期的九个月。业务计划及资金假设应据此调整。
认真评估分销这条替代路径。2026 年 5 月 27 日金管局与证监会的联合通函,令持牌稳定币在中介人手上的处理明显放宽:持牌法团可直接与持牌发行人合作进行交易及托管,无须经由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;纯稳定币服务不再需要虚拟资产知识评估;产品不会自动被视为复杂产品,销售对象亦不限于专业投资者。就大多数商业目的而言,与持牌发行人合作分销,比自行申请发行人牌照更快、更便宜,监管负担亦明显较轻。
八个月的等待与最终的两个牌照,并非制度失效的迹象,而是金管局监管文化的体现:审慎稳健优先于速度。这对申请人的意义很直接,制度的关键保障,即 100% 储备支持、真正的资产隔离及健全的治理,必须切实嵌入营运基础设施,而非停留在文件之中。
天成律师事务所就稳定币的发行及分销向企业提供法律意见,包括制度适用范围的分析、金管局牌照申请的准备、储备及赎回安排的设计、治理及反洗钱框架的建立,以及与持牌发行人之间的分销及合作协议。
如需就此对您业务的影响作进一步讨论,请与我们联系。
本文所载为截至 2026 年 9 月的一般资讯及教育内容,并不构成法律意见,亦不应作为法律意见依赖。法律及监管要求可能有所变更。在采取任何行动或依赖本文任何内容之前,请就您的具体情况寻求独立法律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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